为全面加强学校纪委的自身建设,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严密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类型
(一)政治学习
1.政治学习原则上每半个月集中学习一次。
2.参加人员: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3.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2)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3)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学院党委的重大工作安排;
(4)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理论学习
1.理论学习原则上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需制定学习方案。
2.参加人员:纪委委员、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必要时扩大到纪检委员)。
3.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等党的基本知识;
(3)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4)国家法律法规;
(5)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三)业务学习
1.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半个月集中学习一次。
2.参加人员: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必要时扩大到纪委委员、纪检委员)。
3.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
(1)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及规定;
(2)纪检监察工作知识以及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政策、法律、法规;
(3)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提示等。
二、学习方式
日常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可通过专家讲座、专题讨论、参观学习、观看电教片等途径进行,每次集中学习安排一位同志作重点发言,其他同志补充发言。
2.个人自学。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筑红云”等网络学习平台,在业余时间分散自学。
3.教育培训。按照“分类、分期、分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到有关业务培训班学习深造。
4.专题调研。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5.外出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目的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
三、学习要求
1.树立良好学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勤读书、勤思考的习惯,克服浮躁情绪,挤出时间学习,静心用心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2.严肃学习纪律。每次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履行报批手续。
3.坚持学用结合。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聚焦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每人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篇以上的学习体会。
4.突出学习成效。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提高学习的效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情况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
四、组织领导
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并做好考勤记载和学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