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365游戏盒子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_完美365体育app下载安装职业大学实训仪器维护维修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训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维护和维修是保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应当秉承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的原则,及时做好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二条 为了提高实训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重在日常维护,定期保养。
第三条 为了加强实训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训室工作规程》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四条 大健康实训中心是全校实训仪器设备的组织管理机构,代表学校具体负责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为准则。
第六条 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学校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优先支持管理水平高、共享开放好、使用效益突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共用的仪器设备。
第七条 学校建立学校、系(部)、实验实训室等三级维护和维修管理体系,实行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制,保障实训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及使用效益。
第八条 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相关职责分工。
1.大健康实训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的登记与统计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的审核、指导、督促、检查及经费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拟定年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计划。
2.各系(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所属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保养、维护、维修、报修、报损、报废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实训人员进行维护、维修技术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以提升实训管理员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确保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对保管的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校验和标定,及时维修故障设备,对不能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及时向大健康实训中心报修,确保仪器设备的技术等级要求,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并填写好维护和维修记录。
第九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范围。
1.仪器设备及其附件、配件的清洁、润滑和干燥等。
2.更换灯泡、连线、保险管(丝)、旋钮、开关等易耗件等。
3.仪器设备接线头的简单焊接、简单调校等。
4.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等。
5.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费时不多的,以及可归入维护保养的其它小修等。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范围。
1.不在维护保养范围的仪器设备故障维修等。
2.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无法满足需要,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改造的等。
3.确需有关部门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的计量、校验和标定等。
第十一条 每学期初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需制定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时间安排。严格按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如仪器设备生产厂家无特别要求的,须每周一次巡查,定期维护保养。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建立使用和维护维修档案,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应及时与大健康实训中心联系,以便能办理退货、赔偿、更换、修补或保养等手续。
第十三条 过保修期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一般性仪器设备故障,由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组织进行维修;出现较大故障时,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填写《实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单》,经审核批准后,及时与生产厂商联系进行维护和维修。
第三章 审批管理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实地查明原因并记录,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并组织有关力量进行维护和维修。
第十五条 为了节约经费开支,对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以自修为主,确实无法自修时,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校外专业人员维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 实训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费用超过其原值的50%时,原则上不再进行维护和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按正常程序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大型、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损坏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后,再按本管理规定申请维护和维修。
第十八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申请维修时需填写《实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单》,明确故障发生原因,并及时提供相关教学任务书和日常使用记录等,不能出示以上材料者,其申请将不予审批。
第十九条 实训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审批程序。
1.实训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系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填写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单交大健康实训中心按程序办理。需在假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申报并作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2.实训仪器设备因开发功能需要或提高配置需要增配附件时,应由系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阐明增配附件事项理由,详细列出各类支出清单、技术要求和保修年限等填写《实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单》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需要长期持续的维护和维修,应由系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履行相关程序,签订维护和维修协议后实施。
第四章 验收交付
第二十一条 实训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后,要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工作,注明设备故障情况、损坏日期、保修日期、修复情况、取回日期等主要内容,并跟踪维护和维修后的运行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二条 实训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以及因开发功能需要或提高配置需要增配附件,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完毕,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 仪器设备急需维护维修,可根据系部的实际需要及时特办。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由大健康实训中心统筹协调。
第二十五条 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全部由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专项经费支付,并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接受审计。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自修的仪器设备,自修时产生的各类材料费用,应由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专项经费支付。
第二十七条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校企(政企)合作共用的实训仪器设备,原则上实行“以设备养设备”,其维护和维修费用应由使用单位经费支付。
第二十八条 实训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1.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2.维修维护金额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经系部和大健康实训中心论证,由大健康实训中心审核办理;
3.维修维护金额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经系部、大健康实训中心论证,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由大健康实训中心办理;
4.维修维护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经系部、大健康实训中心论证,报学校领导审批,由大健康实训中心办理;
5.维修维护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经系部、大健康实训中心论证,报请学校领导、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批准,按程序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大健康实训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