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学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反映教育教学发展与改革进程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加强我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检查、管理、评估等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院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管理崩度。
第二条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材料,教学档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设置、教育方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总结、教材、课程信息、师生信息等,以文字、一图表、录音、影傍嗡溪;式.记录。
第三条 教学档案应分门别类统一管理,凡需永久性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移交学院档案室保存;系部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教学资料由系部或教研室分别保存管理。
第四条 教学档案分为教务处、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为三级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研室档案管理由室主任兼管。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应集中统一管理,并按期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第六条 档案工作包括教学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第七条 教务处档案管理
1.综合性教学文件: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等。
2.教师情况:基本情况、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资料、统计表等。
3.教学、教材等方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表,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学方案;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4.学籍管理方面:学生电子注册名册、成绩、学籍变更材料等;
5.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方面: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课间见习、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校外实习协议书;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教育研究方面: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咸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第八条 系部档案管理。
1.教务处工作安排、通知等。
2.本系制定的各种计划、规定、办法、总结、统计报表,教学会议记录等。
3.各类教学文件: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实习大纲。
4.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
5.教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
6.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系教学会议记录。
7.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8.实践教学方面: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课间见习、毕业实习)计划、大纲j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设备购置计划、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清单;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第九条 教研室档案管理。
1.系制定的各种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制定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学、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计划、大纲、学生毕业论文;自编教材;教学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3.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
4.所属实验室的各种计划、规定、办法等;
5.实践教学方面: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第十条 档案管理要求
1.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暑假前归档,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寒假以前归档;
2.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等,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院档案工作规范》执行。教学档案材料一般要求长期保存,教学日历、教学任务书、实习有关资料、教学检查座谈会记录、各类听课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考试试卷、实验报告等要求保存三年;
3.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5.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