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结合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教学检查制度。
一、教学检查工作的管理
1.教学检查由系部主任、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进行。
2.教学检查采取教研室和本人自查和系部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单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
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到岗情况;教学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补考试题等教学资料完成情况;学生注册率、教材到位率等教学信息。
2.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9---10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集体备课、听课制度等执行情况;教师的教学进度、教案、教学纪律、教学态度、作业批改;教材使用情况、教师调课情况;实践教学开展、实验报告完成及批改等;“以教评学”、“以学评教”开展情况。
3.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一般从期末考试周前两周开始持续到学期结束。检查内容包括各教研室试卷,各类考试检查;实验实训完成情况各专业教学情况总结等。
4.日常教学检查
系部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教学检查方法
1.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教学检查表,并向系部提交检查总结。
2.系部组织任课教师期末对各班级进行评学活动,即“以教评学”。教师对各班级的评学结果纳入“优秀班级”评选。
3.系部在期末组织各学生班级对每个教师所上的各门课程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即“以学评教”。
4.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包括实训计划的制订、实验开出率,实验指导书(或指导方案)编订情况;实习日志的填写、学生实训报告的完成及教师批改情况。
5.根据教务处统计学习委员教学反馈情况,将情况及时处理
四、本制度由药学系负责解释,自颁布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