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维护广大师生、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全院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和职责
(一)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是全院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单建星 谢红生
副总指挥:朱 虹 吴学伟 毛越华
成 员:蔡怡平 刘华平 张煜辉 段婉娇 李 文
陈海林 陈 安 胡胜宏 欧阳宇星 龙在天
孙国兵 于 虹 王旭辉 于晓泉 王少杰
邱泽安 肖奇志 邓朝晖 杨晓丽
刘继 李若淳 高晨曦 朱 珠
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和指挥全院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及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环境动态信息,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及政府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协调各处(室)、系(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二)应急机构及组成人员
学院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组、卫生防疫(医疗救助)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灾情救助组、信息联络组、宣传动员组、车辆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对外联络组、督察组、机动组。
1.应急处置组(含治安消防组、灾情调查组):组长:李文,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2.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组:组长:邱泽安,成员:学院医疗服务中心全体医护人员。
3.资金保障组:组长:陈海林,成员:计财处全体工作人员。
4.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善后处理组:组长:陈安,成员: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
5.灾情应急救助组:组长:肖奇志、邓朝晖,成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6.车辆保障组:组长:刘华平,成员:院办驾驶员及车辆。
7.信息联络组:组长:刘继,成员: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8.宣传动员组:组长:段婉娇 杨晓丽,成员:宣传部、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9.对外联络组:组长:刘华平,成员:院办工作人员。
10.督察组:组长:蔡怡平、张煜辉、欧阳宇星,成员:党办、组织部、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11.机动组:全院其他教职员工在发生环境事故灾害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调遣。
各组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主动组织学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院范围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以及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受到危害,国家、公民财产受到损失,称为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学院污水和实验室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环境事件。
(2)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环境事件。
(3)其它突发环境事件:如因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危及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环境事件。
(4)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固体废物环境事件: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经营、排放不当等导致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环境事件。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和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
(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
(三)各职能小组应全力配合学院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四、奖惩与责任
(一)奖励
对处置环境事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人为引发环境事故灾害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责任;对不及时报告环境事故灾害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适用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上级政府和本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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