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和国家人事劳动制度和方针、政策,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实施学校的人事管理,并组织开展人事管理研究,积极推进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主要负责人事、职称、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才交流、离退休、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是行政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学校人事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人才引进办法和组织实施人事人才引进、招聘方案。
2、负责制定各类考核方法、方案和组织实施全校人员日常考核、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3、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校内评审、推荐、考核和聘后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工资福利方案,按相关政策办理财政统发工作和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学校内部教职工奖金福利审核工作,填报人事工作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
5、负责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办理全校教职工调离、死亡后社会保障的注销工作、异地安置、出差、探亲、老干等就医的审核、上报工作及老干的零星报账。
6、负责全校教职工日常人事管理、人才交流工作。办理教职工调动、聘用、转正定级等各种人事手续和教师资格证、三十年教龄、二十五年荣誉证等各种相关证件及办理富余人员待聘、人事代理人员、临工管理和教职工辞职、辞退手续等。
9、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延聘、返聘等相关的手续并负责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以及收集、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1、处理有关文件、报告、报表,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