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简介
校办是学校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内外联络、会务与接待、收文发文与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等。下设综合科、秘书科、督办科、档案科4个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党委领导下依法行政,执行上级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和检查学校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负责处理学校公文和指导学校二级部门处理公文。
三、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工作报告、计划、规划、总结等重要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校规章制度。审核以学校或以校长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电稿,做好经校领导签发的公文打印、装订工作。
四、收发学校文件、信函、电报等,办理公文的拆封、分类、签发、登记、编号、分送、转手续。对上级限期办理的事项进行催办,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五、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并向有关部门上报信息;负责组织填报以学校名义上报的信息。
六、负责安排校长办公会、校级行政办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和下发会议形成的决定或会议纪要;负责安排和主持全校教职员工大会。
七、按学校印鉴管理办法保管和使用学校的印鉴及校长名章;负责审定和办理学校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封存,并对用印进行监督。出具学校介绍信或工作信函。
八、在校领导的工作指导下,组织协调部门之间的综合性工作,全面推进全校工作的开展。
九、负责办理学校的报刊杂志的订购收发工作。
十、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等工作;指导学校二极部门的其他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对外接待和联系工作。
十二、安排学校领导行政值班;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十三、做好学校公务车辆使用、维修管理。
十四、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